数日后,霍颐垂眼说,要和我一起去菜市支摊。
「我虽不会杀猪,但能帮你算帐,还能为你煮茶买饭。」
我不知道他为何这么快就想通了。
不过公婆和咎儿之璇都很高兴。
往日公爹帮我煮凉茶,婆母为我备午膳,之后便都由霍颐来做。
他扎着高高的马尾,眉角带疤,耳垂夹着鸦色兽骨钉。
坐轮椅行在市井陋巷,也引得好多女孩跟着瞧。
我兀自磨刀,只装做没看见。
霍颐帮我记账,心细如发。
他翻我以前的账簿,惊讶于我的字,笔笔遒劲,意走龙蛇。
「你练过金错刀?」
「嗯。」
金错刀是最出名的字体。不光练过,以前还出过碑帖。
他进铺子里侧,又看见压在稻草垛子后的数幅画。
那都是我随手照着话本画给咎儿与之璇解闷的,不值钱。
可霍颐怔住。
我忘了,我擅丹青,他也并不晓得。
霍颐问:「这细工画笔要下苦功。能做到寥寥写意便出众,赵明筝,你练了多久?」
「若非今日来铺子,你过往种种,我竟永远也不会知晓。」他叹。
都不过问,怎会知晓?
我还忙着切排骨,摆摆手便走了。
过几日,霍颐递给我一匹五尺粉紫布。
他淡淡说,我的杀猪围裙太老旧,要换件新的。
我说好。
谁知拿布去裁缝铺,裁缝瞥过我粗糙的手,神情讥讽。
「粉紫娇艳,姑娘你不衬——」
霍颐站在槛外,打断。
「赵明筝,别听他。粉紫衬你,你很好看。」
裁缝撇嘴。
我盯着铜镜里的自己,笑笑。
「嗯,我晓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