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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穿越七零,我带全村一起创业 佚名 发表时间: 2025-01-01 19:13:04

车祸后,我发现自己穿进了一本叫《暗门欢》的小说。

这书我熟啊!

别的书是擦边,它属于纯黄。

但你仔细读吧,就会发现它原来不是黄,是红,人血的红。

准确的说,是女人的血。

一睁眼,我就听见隔壁传来一阵阵女人的婉转低吟和男人的闷哼。

听得我都怀疑这房间里放了依兰花。

我闭眼思索剧情——

啊,这是原主老公王援朝跟同村的寡妇刘红英在办事。

王援朝家是全村最富的一户,他爷爷曾经是地主,虽然到了他这一代已经挥霍的差不多了,但祖上留下的好东西实在太多了,随便卖个几件就又能潇洒几年。

刘红英却是个实打实的苦命女人,结婚一年,被男人打了365天!

幸亏她男人一年就没了,你以为她该高兴吧?

嘿,她真不,她比死了爹还悲痛:「天爷啊!你不长眼啊,我男人才不到20岁你就收了他去,让我这辈子咋活啊!」

原本她是要跟着那个把她打成猪头的男人去死的,说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。

但是她公爹不让,说以后得靠她养老。

怎么养呢?

她是村里唯一还裹着小脚的女人,肩不能挑、手不能提,挣工分是不可能挣的,村支书也不会答应她去上工。

她公爹想了个好主意,让她去卖。

一次两块钱。

比一斤猪肉贵一倍。

我当时看书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,气愤得不行。没想到下一页就写着:

「刘红英听了公爹的提议,虽不大乐意,但她自己知道,女人离了男人是没法活的,除了自己这身肉,她还有什么可以赚来口粮果腹呢?」

我推开隔壁房门,我“男人”王援朝正骑在刘红英胸前,喂她吃棍子呢。

满屋子的石楠花味道和冲人的酒臭味。

那双从脚趾处呈90度折断的残疾小脚,脚背高高隆起,看上去无比的骇人。

王援朝却爱不释手的把它拿在手里把玩,舒服的低吼:「这才是真正的女人啊!」

我捏着鼻子退了三步,大喝一声:「王援朝!大天白日的,你不去挣工分在这儿花钱干人?!赶紧给老娘拿起锄头下地去!」

王援朝懵了,他可能在想:这婆娘鬼上身了?一晚上不见就换了副脾气?

毕竟原主在书里可是对他毕恭毕敬,是个把“夫纲”刻在了骨子里的贤惠女人。

就拿这事儿来说,

原主不仅不会去打扰自己男人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,

甚至还要去煮两碗醪糟甜汤给他们送进去,再说一句:「援朝哥,你辛苦了。红英姐,你也喝点吧。」

做完这些再去伺候公婆起床、穿衣、洗脸、早饭。

然后再把家里的牛羊猪狗鸡通通喂一遍,再洗衣煮饭洗碗砍柴挑水........

我这一声吼,不仅王援朝懵了,刘红英也又羞又臊的躲进了被子里,蚊子似的出声:

「秀英啊,姐对不起你,但是姐没办法,姐不做,家里就没饭吃。」

我没好气:「你公爹都死了,你一人吃饱全家不饿,咋就非要卖啊?」

一句话给她干哭了:「我只是个女人,除了这样,我没法活下去啊。」

王援朝愣神完毕,衣服都没穿,就冲过来给了我两个大鼻兜,外加一记飞毛腿,我直接被踢飞撞在了门槛上:「女人家家的,管起自己男人来了?三天不打上房揭瓦?」

婆婆今天起的早,撞见这一幕:「天杀的小娼妇,咋又惹你男人了?我说在房里等你的洗脸水半天不来,原来在这儿找打挨?男人做啥都是天经地义,轮得上你插嘴?援朝,给我狠狠的打她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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