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王招娣。”
我听到有人在叫我的真名。
是一个背着背篓的女人,头上缠着花布。
她蹑手蹑脚地走进我之前住的那个出租屋,开始翻找起来。
五年的时间里,我一直源源不断地往家里送钱,她却总是嫌少。
昏暗的灯光打在地上,她翻遍了房间里的每个角落,最后只在那破败的床架旁边找到一对珍珠耳环。
那是李文滔送我的定情信物,他说我戴上比王祖贤还好看。
虽然此时此刻他正在老家迎娶他的新娘子。
用我的钱。
蟑螂从旁边的水管爬过,潮湿的空气让人难以呼吸。
我知道隔壁房间的那个男人又在墙孔边上趴着看了。
我听得见他的喘息声。
他好像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。
一个小时过去了。
她没找到一分钱,有些气急败坏,手里攥着耳环不断地跺脚。
我弟弟要结婚了,家里需要钱。
这是我妈第一次来城里“看望我”,只可惜我已经不在了。
“不是说做鸡很赚钱的吗?”她失望地喃喃自语,垂下头很是失望。
而墙壁的另一边,那个男人的喘息声却越来越重。
我飘了过去,想看看他的表情。
散落的泡面盒上围满了苍蝇,他的大拇指上还沾着血,或许是我的,现在已经凝成红褐色了。
满屋子的烟气。
出租屋里只有一张小床,他在床边放了一个小女孩的照片,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女孩。
“阿美,阿美...”
他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,掩面哭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