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说,第一次遇见我,是他十九岁生日那天。
他正站在悬崖边,准备跳下去。
下方山路的层峦叠翠里,猝不及防出现了一抹绚丽的红。
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少女,欢快地追着一只白色小狗。
裙摆飞扬,笑声清脆,响彻山间。
他突然觉得。
不能让污秽的自己,弄脏了这么美的画面。
第二次见面,是他作为煜峰的私生子,出席煜氏集团三十周年庆宴会。
那时,他还没学会平静地面对蕴满心机的恶意。
端庄优雅的煜夫人,温柔地笑说「你的妓女妈妈」。
同父异母的兄弟们,彬彬有礼地和他讨论:「听说你被霸凌时让人进了后门?」
他在一遍遍屈辱的否认中,逐渐咬紧牙,红了眼。
他们笑盈盈看着他,等他崩溃、失态、丢丑。
奔溃即将爆发时,一个悦耳的少女声音,穿透混沌的雾障般,在他轰鸣的耳畔响起。
「你好啊,我觉得你侧面很帅,很像杀生丸哦,能给你拍个照吗?」
他愣愣转头,看见一张明媚的笑脸。
是山中的红衣少女。
他震惊之极。
因为他一直以为那天看到的画面,是极致情绪下的幻觉。
少女的脸庞娇俏甜美,透着朝气和生机。
眼眸璀璨如星子,漾着一汪美好而纯净。
正歪着头笑盈盈看着他。
那是第一次有人毫无恶意地夸赞他。
也是他第一次真切感受到……异性的美。
惊心动魄,毫无防备。
从那天起,他贫瘠无望的生命里,仿佛不小心漏进了一丝不该属于他的阳光。
他意识到,世界当然有一些鲜活而迷人的存在。
他发现自己,有了贪念。
……
他在日记中记录的这两次相遇,我没有任何印象。
只记得十八岁那年,爸爸正处事业巅峰,投资了一个度假村,暑假时我经常去那里玩。
我的确养过一只白色贵宾犬。
迷恋过酷酷的杀生丸大人。
再后来,他进入了我所在的大学,至于过程,只简单提了句:「付出了一些代价。」
而那时的我,正整天追着肖逸跑。
我在一次校际辩论赛中,输给了作为对方结辩的肖逸,一下子就被他散发的冷静和理性魅力迷住。
我那时啊,是个自信又肆意的性子。
喜欢就说出来,看上了就去追。
朋友们嘲笑我女追男,我扬着头大大方方说:
「我就喜欢不喜欢我的。
「喜欢我的,我还不愿意呢!」
这句话,一度传播极广。
广到入了煜城的耳,他那时在日记中轻轻落下一句:
「我在山海上,你在云雾里。」
……
他从未真正出现在我面前。
但似乎,他的世界,全是我。
知道我买了新衣服,剪了新发型,换了手机壳。
知道我演讲比赛得了第二名,可是数学挂了科。
知道我爱吃西南村那家老王豆串,喜欢喝鲜榨橙汁。
他说自己胆小、懦弱、自卑,像只阴暗角落的老鼠,一边自我厌弃,一边清醒沉沦。
即便迎面相遇,也不敢真正抬眼看我一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