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谣站在院长办公室里吸了吸鼻子:“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?”
顾凌铎正在低头看手表,听到她的话抬起头来:“我更关心这位孙院长他什么时候来。”
那倒是,昨天下午他们搬机器过来的时候,按照规定原本就应该到院长这里来的,却被告知孙院长不在院内。今天早上不到上班时间,两人又被带到了院长办公室内,和那位“香气馥郁”的女助理扯了一个多小时的闲谈。直到几分钟前,那位女助理被人因故叫走,那位神秘的孙院长还是没能出现。
顾凌铎的神色是肉眼可见的低沉,作为院长,上班时间不见人影,还是在现在这样的特殊时期里,正义小伙伴对上位者尸位素餐的怒火已经蓄势待发了。
女助理离开办公室后,她身上那股浓厚的香水味消失后,办公室内那股奇怪的味道才逐渐显露出来。
风谣:“很淡的血腥味,嗯……好像,还有一点点大蒜的味道?”
血腥味?
她想,自己大概会忘记这世上任何一种味道,但唯独不可能忘记这个。
这股在她的脑海中,弥漫了整整三年的味道。
顾凌铎无语:“你是想演刑侦剧,还是饿了?”
风谣:“我说真的……”
“不好意思,不好意思。”风谣的话被打断,一个中年男人匆匆推门而入,“忙了点别的事情,二位久等了吧?”
他的白大褂松松垮垮地搭在西装外头,连扣子都没来得及扣上,一看就是刚套上的。
风谣见状,连忙抢在顾凌铎开口前说话:“没多久。”
孙院长:“哦,那就好。请坐。”
顾凌铎站到了摄影机的监控器后面,由风谣递上话筒对孙院长进行采访,听他介绍关于J国新型病毒的基本情况。
听着听着,她的眉头似乎越皱越紧。
什么味道啊……
很奇怪,自从孙院长进来之后,那股血腥味就完全盖过了原本混杂其中的蒜味,变得越发浓烈起来,简直熏得她头有些发晕。
面前的孙院长似乎注意到了她的神情:“风记者,你怎么了?身体不舒服吗?”
风谣摇了摇头。
采访结束后,风谣喊停了那边顾凌铎的录制,笑着说:“孙院长,您是昨天晚上吃什么了吗,好浓的一股蒜味儿啊?还是紫皮的?咱们的爱好挺相同?”
孙院长一怔,然后笑道:“是啊,外卖点了份手擀面,医院附近有家手擀面味道不错,你们待会儿下班了可以去尝尝。”
风谣笑着点头:“这样啊……”
扯淡,手擀面哪来这么重的血腥味。
孙院长走到办公室旁的打印机边,“嘀嘀”两声,打出几张连张的大条子,并着一把裁纸刀一起递给两人:“我已经看过了你们的考勤要求。医院这边的话,你们自己拿刀裁这个单子,每天早上到大楼中间的护士站那边领口罩,每天每人一个,多的也没有了。这东西现在难买,我们自己的医护人员也不够用。”
风谣见他递了小刀过来,招呼收拾机器的顾凌铎:“过来把今天的申请单先填一下。”
她伸手一开刀片:“嘶!”
一滴血珠落下,滴在桌面上,孙院长眼疾手快地抽了张纸巾,拭去了桌上的血珠。雪白的面纸上好似洇出一朵绽开的红梅。
风谣按住手指止血,似乎有些哭笑不得:“您这裁纸刀的刀刃怎么是反着开的?”
孙院长:“可能是太久没用,坏了吧?真是不好意思,待会儿我让门诊的医生给你开一针破伤风吧?这刀已经挂锈了,免得感染发炎。”
风谣顿了顿,视线敏感地落在办公桌上那张擦过血还没来得及扔掉的纸巾上,说不出是为什么,她只好一笑:“谢谢您。”
两人离开了院长办公室。
风谣没忍住,问:“小顾,你确定你一点都没有闻到什么血腥味吗?”
顾凌铎皱眉:“没有,你到底想说什么?”
风谣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没,就是明白了为什么你到现在都还只是一个实习生。”
顾凌铎:“……”
风谣挑眉,用手指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:“直觉。”
办公室内。
孙院长戴着橡胶手套,用一把手术镊子夹着刚才擦过血的纸巾,将它浸泡到了一支装着透明液体的试管中,试管内的液体瞬间转红。
接着,他又从手边一个密封瓶中用滴管取了一滴红色液体,滴进了另一支一模一样的试管中。试管中的液体同样转为红色,只是颜色较泡着纸巾的那支,要暗淡不少。
孙院长猛地起身,走到文件柜边拉开其中一个柜子。神奇的事情发生了,刚才风谣两人坐过的沙发后背往后移,墙面明显往里凹陷了下去。
浓郁的铁锈味随着隆隆的空气转换器的运作声响从内飘出,一个淡淡的声音传来:“今天挺早?”
孙院长用脚将沙发往边上踢了踢,一件沾满蒜粒未洗的衣服从沙发靠背后头的夹缝中跌了下去,落到地上。
原来那个女记者闻到的味道是从这儿传来的。
他了然地笑笑,然后拎着两支试管走了进去:“今天我不打算取你的血,短时间内……应该也不会了。”
闻言,被强力束缚带绑缚在沙发上的男人微微抬起了头,瞥了一眼孙院长后又重重地落了下去。他的双手手腕、双脚脚踝以及头部,都连接着一根细细的导管,鲜红的血液随着导管,源源不断地流向茶几上几个不同的密封采集瓶中。细密的汗珠随着采集瓶内滴滴答答落下的声音,从他的头上流淌下来。
若是换作普通人,被这样大量地采血,早就浑身冰冷死透了。但是孙院长知道,面前的这个男人不会。
据这个男人当年对孙院长所说,他身体的恢复速度要比地球上普通的人类强上数百倍,哪怕将他全身的血液放干,他也只不过是躺着休息个数十年,之后又能恢复如初。他身体里健康细胞的分裂速度如同癌细胞一般,极快!死亡细胞的分裂速度远低于新生细胞的速度。换句话说,他身体内的细胞永远充满活力,器官永远不会衰竭。
人类长生的法门用科学来解释其实早就有了一条完整的逻辑链,但是普通人类的细胞永远不可能有癌细胞的生长分裂速度,所以这个逻辑链其实永远实现不了。
孙院长将颜色深浅不同的两支试管举到了他的面前:“最近我们的取血次数太频繁了,血液质量有些下降,换句话说,你的血红蛋白对其他病人的治愈能力在下降。所以,我们需要等待一段时间,等你身体里的血红蛋白回归正常浓度。不过在等待恢复的这段间隙里,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替代品。”
对面的男人极低地呻吟了一声,似乎是在强忍着什么难耐的痛苦。
孙院长微笑:“抱歉,忘了先帮你关掉采血器了。”说着,他腾出一只手拧上了采集开关。
沙发上的绑缚带随即脱开,导管的针头从皮肉中“噗”的一声抽出。
男人瘫倒在沙发上,重重地喘着粗气,豆大的汗珠从额上滚落下来。或许是因为不死所以他必须付出代价,被采血时,他的痛感甚至要比普通孕妇分娩时的痛感还要强上数倍。
孙院长耸了耸肩:“我还以为这么采了多次,你应该已经习惯这种感觉了。”
男人似乎终于缓过来了,抬眸淡淡道:“如果不是因为你是重华的孙子,你以为我会允许你从我身上取走那么多血吗?”
孙院长毫无耻意:“嗯,所以我一直很敬重我的祖父,即便他已经过世这么多年了。”
男人淡淡地“嗯”了一声,从沙发上起身:“刚才你说最近都不用取血,那我是不是可以走了?”
孙院长点了点头,然后等到男人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微笑地补问了一句:“有一个问题,今天那个女记者是不是你当年放血救的那位患者的后代?”
男人倒是有些不以为意:“嗯。”
孙院长撑着下巴思索:“原来用你的血进行全身洗血之后,血液是会遗传给后代的啊,而且,浓度居然还这么高?”
洗血,顾名思义,就是利用两只手腕静脉以及导管形成一个闭环,一端抽出一端输入,进行全身血液杂质清洗,弊端是存在极高的感染血液病的风险。
男人的脚步一顿:“听上去似乎你也很想尝试一下?”
孙院长完全不介意:“如果能保证安全,并且洗完之后能像你一样长生不老,我倒是愿意试试。”
男人:“祝你早日实现愿望。”
孙院长:“你就不打算问问,我是怎么知道她的吗?”
男人沉默地将袖口卷到了最上面,密密麻麻的针孔疤痕上,一块白色纱布包裹住了一个皮肉外翻的狰狞伤口,浸到白布上的血,已经有些发黑。
“你通过监控看到那个女记者半夜来医院撞见过我,又用跟踪器发现我去了她的家。你知道我对血液有天生的感知力,所以断定我会去找她的原因,是我发现了她身上流着我的血。不过回来之后我已经发现你植入到我身体里的追踪器,便动手把它挖出来了。希望你下回采血的时候不要再偷偷给我动这种无聊的手术,谢谢。”
“啪啪啪……”
孙院长微笑地鼓掌:“全中。所以你故意在我的办公室里留下那个女人熟悉的味道来提醒她?我想想……紫皮大蒜?可是昨天下午我回来的时候看到她和那个小伙子在搬器材,她好像要长驻在这儿了?我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,她就自己送上门来了,你说……这是不是老天要帮我?”
男人:“现在是法治社会,我劝你最好不要做出让警察对你起疑心的事情。”
“林司南,”孙院长叫住了他,嗤笑一声,“我希望你记得,第一个取你血的人不是我,而是我的祖父,你所谓的挚友,那个活在大家口中悲天悯人的军医。”
此时林司南已经走到了沙发后背的豁口处,室外的阳光洒进来,打在他半张脸上,映照出毫无血色的瓷白。他的另半张脸隐没在密室昏暗的灯光下,藤蔓状的黑色花纹张扬地铺满了裸露在外的半边脖颈和下颌,仅差一点就要蔓到脸上了,但是好在它停下来了。无损面部的完美,只添妖异。
“至少,他取血是真的为了救人,而不是每当有大型传染病时,就拿它做成免疫血清再去黑市上高价售卖。”他望着孙院长,“和重华相提并论,你不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