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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

成侯府世子外室后我开挂了盈盈裴砚辞 神秘人 发表时间: 2025-11-23 19:11:03

裴砚辞公事繁忙,来我这里不算多,并没有察觉到我身体的变化。

我让李姑姑去打听,想方设法知道了老夫人和穆婉清要带宁宁去慈云庵的事,我就故意演了那一出戏。

老夫人果然大怒,让裴砚辞再不能留我。

而我,也终于见到了我的女儿。

她那么漂亮,那么精致,被教养得那么好,可以想见长大之后,是多么端庄美丽的一位大家闺秀。

这一生,也许我只能看她这一眼,我们的母女缘分是如此之浅,可知道她过的好,我就心满意足了。

看到她,我就知道穆婉清是真心待她,把她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。

在我走的那夜,穆婉清派孙妈妈,送来了五千两银票,和一枚通体温润的白玉佩,上面刻着一个小小的”穆“字。

我自幼苦楚,可命运待我,却也不是全然无情。

人间不值得,可人间处处有值得。

我必须要好好地活下去。

在走之前,我已和李姑姑商量了去处。

她来自陇西,那里虽地处苦寒,但人心淳朴,边贸发达,极为热闹。

更重要的是,那里天高皇帝远,再不用担心会被武安侯府找到,可以安心地过日子。

李姑姑很是感慨,当年她父母俱亡,辗转流落,一晃离开家乡都快二十年了,再没想到,还能有回去的一天。

因我怀着身孕,我们一路上走走停停, 一直走了四个多月,才到了陇西靖远。

这里是大魏朝最西北的边陲小镇,出关不远就是柔然,周围还有敕勒,突厥,勿吉,吐谷浑,乌孙等众多汗国和部落。

自从大魏和柔然休战以来,靖远这里就成了远近闻名的互市。

每逢初一十五,关外民族牵着骆驼驮着皮毛,牛羊肉,宝石,香料等,与汉民互换粮食,布匹,盐巴,茶叶,丝绸等,边境贸易进行得如火如荼。

在这里,我看到了许多各形各色的人种,大家相处和睦,一派升平。

因为每天都有大量的人来往贸易,这里的人早就习惯了生面孔,所以我和李姑姑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。

我和李姑姑瞧了许久,终于看中了一处铺面,老板因要返乡,急于脱手,价格很合适。

最难得的是,这处铺面后面连着一个小院,可供我们居住。

银货两讫之后,我拿着中人和官府盖章的文书,心里才有了底。

从京城出发时,天气尚炎热,但等我们安顿下来,靖远已经进入了一年中最冷的冬季。

裴砚辞和穆婉清给的银两不少,再加上之前我自己攒下的,除却买铺子之外,还剩余一些。

现下天气寒冷,互市已经变成了一月一次。

除却采买之外,我们极少出门。

老板一家以前就住在这里,所以收拾得很舒服。

热腾腾的炕烧起来,我每日除了吃饭,就是睡觉,空闲时间下来,就和李姑姑一起,为孩子做些小衣服和小玩意。

除此之外,也在筹划开饭铺的事宜。

当初买下这个铺子,就是看中这里人流足够密集。

靖远虽然各种贸易发达,但要论最受欢迎的,还得数饭铺。

民以食为天嘛。

况且,以李姑姑和我的手艺,我们对开饭铺很有信心。

冬去春来,靖远的枝头绽开第一抹绿意时,我生下了第二个孩子,是个男孩,我为他取名”驰野“。

许是北地剽悍强健的山水浸染,我的驰野生下来,就身强骨健,性格豪爽。

他飞扬跳脱,耐不住性子读书,却自小就对舞刀弄枪极感兴趣。

靖远城这些年发展迅速,我和李姑姑开的香满楼早就成了城中最有名气的饭店。

刚开始,我们卖些包子粥食之类的,因为味道好,份量足,回头客越来越多。

后来,我们添加了很多特色菜肴,还有最受欢迎的锅子。

北地气候寒冷,家家户户喜欢一种吃食,就是锅子。

我们用新鲜猪骨熬成浓白的汤,倒入铜锅中,将各种新鲜的蔬菜和切得薄薄的肉片倒入,佐以李姑姑秘制的酱料,一口下去,鲜香热辣,好吃得恨不能将舌头吞下去。

我们的锅子一经推出,就大受欢迎,就连关外各族,尝过之后,也是赞不绝口。

每次互市,我们的香满楼就人满为患。

赚钱之后,我和李姑姑又开了好几家,找了掌柜的打理,日子渐渐富足起来。

当初为了方便,我就随了李姑姑的姓,当地人都称我为李娘子。

平日里,我怜老爱幼,有时遇到天灾,还经常施些粥米,饭店里的价格也极为公道,因此年深日久下来,很是博得了一些好名声。

日子过得顺风顺水,一晃眼,已经过去了十三年。

我的驰野对读书不感兴趣,好在我手中有银子,就四处打听之后,将他送进了武馆,学些拳脚功夫。

他倒也刻苦,才几年时间,就已经很有了些样子。

授他武艺的宋师傅说,再过段日子,驰野就可以出师了。

十二岁的少年,个头已经蹿得比我还要高。

他侍我至孝,每日除却练武,就是到饭店帮忙。

李姑姑年龄渐大,所幸身子骨仍硬朗,最大的爱好就是研制新鲜菜品,广受食客欢迎。

而我,则养成了风风火火的爽快性子。

北地的风吹糙了我的肌肤,但生活的顺遂让我心境舒畅,三十多岁的年纪,我仍然风韵犹存。

这些年,不是没有人对我示过好,但我心如止水,并无再嫁的打算。

当年在红袖院,我见多了男欢女爱,人情冷暖,于男女情事,早就冷淡漠然。

如今我有钱,有孩子,有李姑姑,每天一睁开眼,日子就是顺心畅意的,我找不到要一个男人的必要。

驰野磨了我好久,想要一匹骏马做为十二岁生辰的礼物。

我表面上没有答应,实际早就在暗地里寻摸。

终于在一位柔然来的胡人手中,买到一匹毛色雪白,四蹄乌黑的骏马。

那马极为神骏,只是性子太烈,胡商要价又高,一时无人问津。

我虽不懂马,但也知这非凡品,于是果断掏出二千两银子,买了下来。

驰野一见,果然欣喜非常,唤它”小白“。

此后一连好些日子,他除了自己亲手照料小白外,就是带它出去城外奔驰。

春去冬来,一人一马,感情越来越好,小白也成了我们家的一份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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