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现情 > 火苗改命 > 

第6章

火苗改命 佚名 发表时间: 2025-08-30 15:36:03

我是卖身的奴婢,就算他不要我,我也不能逃。昨晚说什么留宿一晚,不过是权宜之计。

他不提,我也装傻。

日子就这么过下去,他采药问诊,我洗衣做饭,互不干涉,但每日用了多少铜板,我吃了几碗饭、几片肉,我都偷偷在墙角记着。

不欠他的。

可每日早上,不管我起得多早,陆景明总比我先出门。

水缸是满的,锅里总备着新鲜的蔬菜,每日桌上都放着的铜板。那铜板我没怎么用,缝了小袋子装着,越攒越多,满满当当。

一个子儿不敢乱用。

我盘算着白天做酱菜,晚上绣帕子卖钱,等赚了钱,给自己赎个身。

可绣线、绣绷都要钱,最后还是用了他的铜板,在房间角落置办了一套。

这日下雨,医馆没人,陆景明闲下来时终于发现了有什么不一样,皱着眉头问:「你哪来的钱买这些?」

我心里一紧。

沈家富贵,下人用度都要精打细算,他一个穷郎中,这账肯定是要算清楚的。

我忙不迭解释:「我没偷你钱。」

「账我都记着。」

一碗米饭值多少铜板,可以抵给他洗衣几件,肉菜吃了二两,可以用几天洒扫相抵……

「针线画布花了一吊钱,但我卖了绣品就能把铜板补上,不白拿你的。」

陆景明听得一愣一愣的,安静了半晌,说道:

「你误会了,这些钱是给你自己花的,不是家用。」

我愣了愣。

他失笑,眼底荡开一片暖意:

「我妹子出嫁前,我每天都给她留点……女孩子不都喜欢买珠花、手绢什么的吗?」

「我给你的,你想怎么花都成,不用还我。」

「给我的?」我不敢置信。

「我留了字条的。」

陆景明顿了顿,恍然大悟:「你不识字么?」

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。

在沈家十年,沈子稷满腹经纶,却没有教过我认字。当我用烧火棍在地上照着他丢的草稿乱画时,他只会在一边嗤笑。

连他身边的几个小厮都会认字,我偏目不识丁。

对此,吉祥帮我争取过的:「小满姑娘聪明,少爷为什么不给她认字读书?」

沈子稷说得头头是道:「女人,会读书认字后知道的东西就多了,就会得寸进尺,要得越多,野心大不听话。」

「读书作甚?」

吉祥偷偷地抱歉看我一眼。

< 上一章 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