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盛实安怕得要死,从头哭到尾,喝醉了的男人哪管那么多,她哭得他心烦,把她的红裙子往脸上一蒙,就当看不见。她觉得丢脸,昨晚那么荒唐,却连脸都没看清。
盛实安腿酸,慢慢往下走了两步,突然停住了。晨光正好,一束明光照在年轻男人锋芒毕露的脸上,眉毛挑着,眼尾同样飞扬,有三分少年人的跋扈。她突然提起裙子,快步下楼,走近了,看到他右眼下有一粒极小极小的痣。
这人她认得。
她愣在当场,回过神来,人已经上车走了。
过了一个月,又是夜里生意兴隆的时候,伙计大老远看见一行人下了轿车走过来,认出为首的那个是和兴帮近来炙手可热的大红人,一时喜出望外地迎出去,“陈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