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努力在大脑尘封的记忆中翻了翻。
才将这张脸与名字对上号。
他是与我一起长大的竹马。
也是本书痴情男二,沈淮。
在女主出现之前,我与沈淮亲如兄妹,与傅景年更是有名的恩爱情侣。
但贫民小白花女主出现后,昔日的三人行里,我的位置由女主林初初代替。
只余我留在原地,执拗地守着昔日回忆无法自拔。
我懒散地掀开眼皮扫了他一眼。
在他的腰部停了一顿。
我想,我真是穷疯了。
看人都下意识地先看向他的腰子。
沈淮见我没搭话,忍不住提高了嗓门:
「姜沅禾,你有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——」
「给我。」我打断。
他一愣,迟疑道:
「给你什么?」
我干脆利落地夺下他手中的依云瓶子。
把里面未喝干净的水倒入花盆,然后熟练地踩扁丢入身后的编织袋中。
干完这一切才抹了把汗珠子:
「你刚才说什么?」
沈淮将目光艰难挪开,再次气势汹汹:
「初初在傅景年的口袋里发现了你的口红,人哭得差点昏厥过去。」
「你怎么这么恶毒,总是横亘在他们之间,倒尽所有人的胃口。」
沈淮可能忘记了。
我才是男主真正的未婚妻。
我与傅景年从十几岁时,就订婚了。
因为婚约在身,傅家资金链断裂,是姜家筹集了一大笔钱来帮他渡过难关。
但女主出现,一切天翻地覆。
她泪眼朦胧,倔强地站在我面前质问:
「姜小姐,你为什么非要用钱来拆散我与景年呢?」
「明明我们才是真心相爱的。」
傅景年一颗摇摆的心彻底失了平衡,眸子狠戾地盯着我:
「初初除了出身差点,哪一点都比你强。」
姜家的破产来得迅速。
我的父母也经受不住打击双双离世。
口红是我离开警察局时故意放的。
为了引起男女主争吵。
如果没有这对颠公颠婆,我穿书就是姜家大小姐。
只差一点。
我就能过上父母皆在,有钱有爱的生活。
断我钱财,如同刨我祖坟。
属于我的钱。
我一定要连本带利全部拿回来。
我对上沈淮愤怒的眸:
「你是怎么知道林初初哭得差点昏厥呢?」
他咬着牙:
「初初与傅景年吵架跑出来,无家可归只能去我那里。」
「你知不知道,她都哭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了,还死死抓着我的衣袖,不让我来找你麻烦。」
不让来,他不还是来了?
还真是痴情男二。
女主幸福的时候,他在一旁看着。
女主落难的时候,他第一个挺身而出。
书中曾说,沈淮是林初初心中永远的遗憾,是她选了男主后一生的不可再得。
我不懂。
既然如此遗憾。
那干脆让女主开后宫,把沈淮收进去当男宠不就好了?
排好侍寝日期,雨露均沾。
这下总能抚平女主所有遗憾了吧。
沈淮上前一把攥住我的手腕:
「姜沅禾,你今天必须随我去给初初道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