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初我并没有把我爸妈回来当回事。
他们说自己没钱,我是不信。
就算他们真的把卖房的钱都花光了,那不还有正在出租的饭馆吗?
那个饭馆虽然不大,但是胜在位置好,一个月的房租就有将近一万。
大二的时候,我还去过店里取餐送外卖。
老板认出了我,知道我的情况,当场给我爸打电话:
「李哥,我今天看到你女儿在送餐,孩子还在读书呢,这也太辛苦了。」
「你和嫂子在国外实在不方便给孩子转钱的话,要不以后我从租金里拿出一两千给你女儿做生活费,这样也能减轻孩子的负担。」
我爸不乐意了,立马粗着声音反驳:「不行!老子的钱凭什么给她花,房租不能给我少一分一毛!」
「她自己的事自己处理,就这样。」
从那以后,我就对我爸妈没了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