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仰头对着女主白楚笑。
她愣在原地,眼眶里打转的眼泪被生憋回去,惊魂未定看着我。
我随手扔下酒瓶。
踩着经纪人的左手,笑盈盈走到李景明面前。
他坐在主位上,慢条斯理的夹菜,跟包间里的惨状格格不入,似乎惨叫、鲜血,都不过是点缀。
反派,果然冷寂。
我拽着他的领带,在他身上留下血迹,踮脚,亲了上去。
撕咬他的唇瓣。
唾液交换,氛围暧昧。
我放肆大笑:「听说,李先生是来选个心上人的替身,我够格吗?」
他俯视着我。
哒、哒、哒,包间门被推开。
「什么够不够格啊——」
「哥,你给我接风洗尘,让人把我打晕在杂物间,不合适吧。」
一个同李景明有八分像的男子慢悠悠走进来,正是男主,李景辉。
草率了,手刀力道太小,竟给他醒了。
他路过白楚,温柔递上手帕:「美人垂泪虽美,可难免让人伤心。」
又浅笑着走到我面前。
挑起我下巴。
颇为轻薄的笑言:「哥,反正你不近女色,美人留在你身边也是浪费,不若,让给我吧。」
他视线扫过李景明残疾的双腿,明晃晃在腿间停留片刻,才调笑般转回来。
李景明放下筷子,缓缓抬眸。
「现在,滚。」
火药味一触即发。
我跟踪了李景明十五年,从他六岁开始。
想方设法打破故事里,他跟女主那宿命般的救赎。
十二岁,我试过帮他转学,挡下霸凌,改变他双腿残废的命运。
天降广告牌,给我夯进医院,一躺一年。
出来时,阳光开朗的反派被双腿尽废,成了家族弃子,活成一头孤狼,缩在角落,满身阴霾。
十五岁,我试图阻拦女主白楚替天行道,成为未来反派的心头白月光,开启主线中的虐恋囚禁。
无果。
但我找到了故事漏洞,手刃劈晕白楚,打扮成她,闷棍敲死了捅伤李景明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