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琳真的很爱连笙。
哪怕连笙这么多年态度飘忽,就是不愿意定下来。
她也爱得心甘情愿。
而我也真的很爱沈琳——
的那张脸。
和齐雪相似的脸。
我一直对沈琳是有感激的。
她救我于水火。
认识她的时候,我已经失去齐雪的消息三年了。
好多人都说齐雪不在了。
我整个人行尸走肉,没有生机。
直到看见了沈琳,小我一年的学妹。
看见她那张酷似齐雪的脸时,我哭了。
我想方设法接近沈琳,无条件地对她好。
所有人都知道,我是沈琳的跟屁虫,负责拿包、拿外套、买东西,在她跟连笙吵架的时候传话,在她喝醉的时候扶她回去。
大概是我对她实在好,好到她无法再忽略。
所以在一个和连笙吵完架,酒醉的夜晚,她钻进我怀里:「喜欢我?」
我看着那张清瘦的脸,点了点头。
那天起,我成了沈琳的秘密男友。
如果备胎也算男友的话。
这一好,就是好几年。
沈琳和连笙没成,我俩倒是同居了。
沈琳有时候会抱着我感慨:「洛宁,你是对我最好的男人,你甚至都不喜欢我的钱。」
我开玩笑:「你要想给我也不会拒绝。」
「但你没花。」沈琳一双幽亮的眼盯着我,「你不花我的钱,也不逼我公开关系。你和以前想贴我的男人不一样。」
她说:「我有时候甚至觉得,你也在把我当备胎。」
我刮了刮她的鼻子,笑着埋进她的怀里。
备胎不备胎不重要。
人非草木,我们已经走过六年岁月了。
这六年对我很重要。
可沈琳不这么想。
沈琳还是那么爱连笙,连笙深夜里喝醉给沈琳打个电话,沈琳会立马穿衣服去接他。
以前沈琳说走就走,从不跟我解释。
可后来她开始解释,脸上有了心虚。
我以为这代表我在她心里开始不同。
可我误会了。
她还是追着连笙出了国,没有给我一点挽留的机会。
一走就是一年。